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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常委会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时间:2022-11-02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浏览量: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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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华南理工大学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议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学校党委书记章熙春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校长张立群,党委副书记陶韶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国正,党委副书记麦均洪,党委常委、副校长朱敏、李正、李卫青、徐向民、晋刚,党委常委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对于指导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意义。

  章熙春强调,全校上下要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一是要全覆盖组织学习。各二级党组织要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持续深入反复地学习党章,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修改的内容,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作出这些修改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要把学习新党章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全方位贯彻遵守。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自觉地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和义务权利,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和工作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最后,章熙春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部署,要求学校领导班子要当表率、做示范,带头到基层广泛宣传宣讲,与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师生群体一起学习、一起研讨,一起推动贯彻落实。

  麦均洪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图/孙彦东 文/梁绮琪 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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